协议离婚后,夫妻之间原有共同共有房屋面临拆迁,可能会引发纠纷和争议。那么,协议离婚后,房屋拆迁应该如何处理呢?
夫妻协议离婚后,如房屋为共同财产,且已分割至一方名下,则拆迁补偿款归属该方所有。若房屋尚未分割,则需协商分割或申请法院判决分割。
1. 协商分割:双方可协商将房屋或拆迁补偿款分配给其中一方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2. 申请法院判决分割:若协商不成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分割房屋或拆迁补偿款。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情况,按照公平合理原则进行判决。
具体拆迁补偿方案,可参考以下情形:
双方均同意拆除房屋,则补偿款按双方约定的份额分配。
一方要求拆除房屋,另一方不同意,则法院一般不支持拆除请求。
房屋已灭失或无法修复,则补偿款按双方约定的份额或法院判决的比例分配。
协议离婚时,夫妻对房屋分割未达成一致,或房屋尚未实际分割的,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:
1. 按照夫妻双方约定的比例分割。
2. 按照双方婚后对家庭财产的贡献度、照顾子女的负担等因素分割。
3.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,则拆迁补偿款归属于该方。
4. 对于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,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,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可协商分割或申请法院判决分割。
协议离婚后,若房屋已分割至一方名下,但产权登记尚未变更的,拆迁登记变更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:
1. 双方协商一致:双方可携带离婚协议书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,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。
2. 单方申请变更:若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,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变更房屋产权登记。
协议离婚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,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法律人士,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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