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网购的浪潮下,快递运输已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难免会遇到快递损坏的情况,那么,谁来负责赔偿呢?
根据《快递暂行条例》规定:
1. 快件损毁或内件短少的,寄件人、收件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承运企业索赔。
2. 承运企业应当自收到索赔之日起30日内,查明情况,做出处理。
3. 承运企业对损毁或短少的快件,应当按照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额赔偿。
当快递损坏时,收件人或寄件人可以向承运企业(即快递公司)索赔。
1. 收集证据:拍照记录快递的破损情况,保留外包装和运输单据等证据。
2. 联系快递公司:拨打快递公司客服热线或前往营业网点进行申报。
3. 填写索赔单:按照快递公司要求填写索赔单,详细说明损坏情况和索赔金额。
4. 提交证据:将收集的证据材料提交给快递公司。
5. 等待处理:耐心等待快递公司调查和处理,通常会在30日内得到结果。
如果快递损坏程度严重,且保价额不足以覆盖损失,收件人可以向快递公司提出额外赔偿要求。
根据《邮政法》规定,如果快递公司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快件损毁或内件短少的,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。寄件人或收件人可以向快递公司主张超出保价额的赔偿。
举证责任在索赔人,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快递公司存在过错。
快递损坏赔偿问题涉及多方主体,消费者在维权时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,收集证据,合理提出索赔诉求。快递公司应履约尽责,及时处理索赔事宜。唯有通过多方协作,才能保障消费者权益,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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