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儿园是幼儿教育的重要场所,幼儿在幼儿园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有发生,其中摔骨折的事件也时有耳闻。一旦幼儿在幼儿园摔骨折后,家长该如何维权?
如果幼儿在幼儿园摔骨折,家长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施:
1. 及时就医: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,及时检查和治疗,保留好相关的病历资料和医嘱。
2. 通知幼儿园: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园负责人,说明情况并索取事故报告和监控录像(如有)。
3. 保留证据:收集好幼儿受伤的证明,例如医院诊断证明、影像检查结果、幼儿园的说明等。
4. 协商赔偿:与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,包括医疗费用、后续治疗费用、误工费等。
5. 申请司法鉴定: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向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申请司法鉴定,确定幼儿伤情程度和赔偿金额。
6. 提起民事诉讼:如果协商和司法鉴定后仍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,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,幼儿园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,负有对幼儿进行安全管理和保护的责任。如果幼儿在幼儿园因幼儿园过错而发生意外伤害,幼儿园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虽然幼儿园负有安全管理责任,但以下情况下,幼儿园不承担赔偿责任:
1. 不可抗力:因自然灾害、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幼儿受伤。
2. 幼儿自身原因:幼儿因自身疾病、身体缺陷或故意伤害等原因造成受伤。
3. 家长过错: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,例如未接送幼儿、未告知幼儿潜在危险等。
如果幼儿在幼儿园摔骨折,家长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权,包括就医、通知幼儿园、保留证据、协商赔偿、申请鉴定、提起诉讼等。幼儿园负有安全管理责任,但不可抗力、幼儿自身原因和家长过错等情况下,幼儿园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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