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,还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。对于无力赔偿的肇事者,受害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?新民法典对此做出了相应的规定,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障。
民法典第1211条规定,依法承担不具有过错的民事责任的受害人,有权请求适当的补偿。在发生交通事故后,如果肇事者无过错或者具有轻微过错,但因经济困难无力赔偿或者赔偿能力不足的,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补偿:
1.向肇事者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。如果肇事司机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,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。
2.向社会救助机构申请救助。受害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申请社会救助,以减轻经济负担。
3.申请法律援助。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,由律师免费代理诉讼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交通事故发生后,如果对方无力赔偿,受害者在垫付费用后,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:
1.保留相关证据。保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、医疗费用单据、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,证明自己垫付的事实。
2.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,并可根据相关证据要求肇事者偿还垫付费用。
3.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判决生效后,如果肇事者仍不履行赔偿义务,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通过冻结肇事者财产、拍卖等方式强制执行判决。
如果肇事者无力赔偿,受害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:
1.向政府有关部门寻求帮助。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门、交警部门反映情况,寻求协调解决。
2.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。受害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,在调解员的协助下与肇事者达成调解协议。
3.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。如果肇事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,构成犯罪,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。
新民法典对于交通事故无力赔偿的情况做出了完善的规定,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。受害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补偿,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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