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后,如果发现孩子并非亲生,那么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和情感问题。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话题,解答父母和法律界人士关心的问题。
根据法律规定,如果婚姻存续期间生育的子女并非亲生,那么生父或者生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无效。需要注意的是,提起诉讼的时间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期,否则丧失诉讼请求权。
如果经法院判决确认亲子关系无效,那么该子女与法律上认定的父母脱离亲子关系,不再享有子女的权利和义务。抚养义务也随之解除。
离婚后发现孩子不亲生,是否还能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?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。
如果在离婚诉讼中,已经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并得到法院认可,那么即使孩子非亲生,抚养义务仍然有效。这是因为,法院判决的抚养义务并非建立在亲子关系的基础上,而是基于夫妻之间对子女的抚养责任。
但如果在离婚前并无抚养协议,且孩子不亲生,父亲或者母亲可以主张不承担抚养义务。
孩子并非亲生,是否还有继承权?根据《继承法》规定,只有合法子女才有继承权。离婚后发现孩子不亲生,那么该子女将失去对法律认定父母的继承权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抚养人与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满两年,或者抚养时间不满二年,但抚养人将抚养子女的事实申报有关部门认可,且社会对其视为父母子女关系;或者抚养人与子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,形成事实上的亲子关系,抚养人抚养子女尽到法定职责,则子女可作为抚养人的继承人。
离婚后发现孩子不亲生,会牵涉到亲子关系确认、抚养费纠纷、继承权争议等一系列问题。法律对这一类案件有详细的规定,当事人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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