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证是离婚后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,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。但在贵州,有些夫妻因各种原因没有办理离婚证,这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。
如果夫妻双方在贵州未办理离婚证,但已实际分居两年以上,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,该诉讼已生效,则该离婚视为合法。双方当事人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离婚证。
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补办离婚证:
1、协商补办: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补办离婚证,并到民政部门递交申请。民政部门核实材料后,会出具离婚证。
2、诉讼补办:当事人一方不同意补办离婚证,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补办离婚证。法院判决生效后,当事人持判决书到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离婚证。
如果没有离婚证,但双方已实际分居两年以上,则可以按照《婚姻法》的规定对财产进行分割。具体而言:
1、夫妻共同财产:按照各自的实际需要和经济状况,平等分割。
2、一方个人财产:归个人所有。
如果父母双方未办理离婚证,但已实际分居两年以上,并且未对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,则可以按照《婚姻法》的规定处理:
1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:一般跟随母亲生活。
2、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: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,协商不成时,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年龄、健康、成长环境等因素判决。
3、八周岁以上的子女:征求子女的意见,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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